澳门威斯尼斯具体哪些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023-11-05 17: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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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威斯尼斯具体哪些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1、以下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仅限于生活的用品,即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不动产、存款、无形财产;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价值不大的图书、手机等;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澳门威斯尼斯,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物品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一、仅限于生活的用品,指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不动产、存款、无形财产。 二、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价值不大的图书、手机等。 三、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澳门威斯尼斯,如化妆品。 四、由夫妻双方约定的澳门威斯尼斯、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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